7.相当一部分党政干部借款却是谋私。大部分贷款是上世纪80 年代末、90 年代中期,部分党政干部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为亲友下海经商、办企业、建房或买房、炒股等向银行、信用社借或担保的。办企业、做生意、炒股亏了,他们就无力偿还了。而银行的钱“不借白不借,不用白不用”,有的人根本就没想要还款,甚至仗势赖账。
8.湘乡市公安局一个民警,1997 年在担任某乡派出所所长时利用职务之便,从大田信用社贷款4.7 万元;此后本息未还分文。信用社多次催收,他以种种借口拖延应付,一直拒绝在贷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并且扬言:“我就是不在催收通知书上签字,看能把我咋样!”他多次强调没钱还,但是却抽着20 多元一包的芙蓉王香烟,一点也没有因欠账生活紧张的样子。
9.湘乡市一法庭庭长,1996 年从当地的壶田信用社借贷44.55 万元,去年本息合计已逾70 多万元,他曾对收贷人员说,自己是帮别人贷的款,别人的生意亏了,所以就没法还了。他甚至要信用社的同志权衡一下报与不报的利弊;如果信用社向市里汇报,他就彻底没法还了;如果不报,他还可以每年还1.2 万元的利息,而据群众反映,他有一辆桑塔纳私车。
10.据《中国青年报》(5月19日)的报道反映,这种现象当然不仅仅在湖南一省,各地都相当程度地存在着。
11.部分地方采取了一些清欠措施。张家界市从2001年开始就下决心“彻底清欠”,市政府对逾期贷款未还的19 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通告;纪检监督部门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500 多人次诫勉谈话;数千人次被扣发工资还贷;387 名限期仍未还的国家工作人员被债权办公开曝光;10 余户企业受到银行不再贷款和工商税务严加监管的联合制裁;180 多名逃废债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被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强制执行收回贷款本息。从2007 年7 月开始,湘潭市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2003 年3 月,株洲向赖账人员下达了限期还清贷款,否则予以停职、免职和辞职的“3 号文件”。自2003 年5 月12 日起,邵阳开始对拖欠银信贷款和公款的单位负责人和个人进行诫勉谈话,要求个人欠款于本月追究到位,单位欠款作出还款计划。在强大的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压力下,欠款的党政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纷纷想方设法还贷。目前这些地方已收回部分不良贷款数亿元。然而,一些地方尚未采取行动,一些党政干部仍在观望,甚至自恃有权拒不还贷。
12.在一些地方,清欠带来了社会信用的整体回归。最早行动的张家界市社会信用环境明显好转,银行放贷信心增强。全市新增贷款6 亿多元。创6 年来新高,贷款增幅高于GDP增长3.5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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