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法律的实施
学习目标
了解守法、司法的概念;熟悉法律解释的种类;掌握法律适用的原则,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以及法律解释的方法。
本章重点
法律适用的原则;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一节 法律遵守
一、守法的概念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
二、守法的构成要素
守法包括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守法内容和守法状态等构成要素。
1.守法主体。守法主体是指在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应当遵守法律的主体,即一定守法行为的实施者。
2.守法范围。守法范围是指守法主体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种类。守法范围直接决定于一个国家法的渊源。
3.守法内容。守法内容包括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守法是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的有机统一。
4.守法状态。守法状态是指守法主体行为的合法程度。守法状态包括守法的最低状态、守法的中层状态和守法的高级状态这三种类型:守法的最低状态是不违法犯罪;守法的中层状态是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守法的高级状态是守法主体的行为和内在动机都符合法的精神和要求,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充分行使法律权利,从而真正实现法律调整的目的。
第二节 法法律执行
执法的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我国的行政执法要求遵循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效率原则。
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即依法行政原则,是法治原则在执法中的具体体现。合法性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对执法的基本要求,也是执法的最重要的一项原则。现代法治国家要求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活动的权威性,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
2.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
3.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对社会实行组织和管理过程中,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尽可能大的收益,取得最大的执法效益。
第三节 法律适用
一、法律适用的概念
法律适用又称为“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
二、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
(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它要求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公民都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公民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平等地受到追究和制裁。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前者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对案件作出处理时,只能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而不能以其他任何别的东西为依据;后者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并且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案件。
(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这项原则有三层意思: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
(四)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这个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出发,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勇于及时纠正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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