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公务员考试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公务员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注册 | 登陆 | 注销 | 会员中心 | 网站公告 |
您现在的位置: 教育频道-新都网 >> 公务员考试 >> 专业笔试 >> 专业历年真题 >> 正文

2017年重庆市法院、检察院录用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

http://www.newdu.com 2018/2/6 中公教育 李永新 参加讨论

    16.【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本题说法错误。
    17.【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故本题说法正确。
    18.【答案】A。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可以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故本题说法正确。
    19.【答案】B。解析: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构成受贿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受贿罪和渎职犯罪数罪并罚。故本题说法错误。
    20.【答案】A。解析:我国刑法中有些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要求行为人具有特殊身份。但是在共同犯罪中,不具备特殊身份的人也可以成为特殊主体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即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是该条第三款又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该条款表明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故本题说法正确。
    21.【答案】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故本题说法正确。
    22.【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本题说法错误。
    23.【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故本题说法正确。
    24.【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故本题说法正确。
    25.【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故本题说法错误。
    26.【答案】B。解析: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说法错误。
    27.【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故本题说法正确。
    28.【答案】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故本题说法正确。
    29.【答案】B。解析:审判第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故本题说法错误。
    30.【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据此可知,委托送达的受托主体是其他人民法院,而不能是法院之外的其他单位或组织。另外,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受送达人未寄回送达回证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故本题说法错误。
    二、单项选择题
    31.【答案】D。解析:清代的秋审和朝审审理斩监候、绞监候的案件。故本题答案为D。
    32.【答案】C。解析: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当然要重视法律的作用,法律要发挥首要作用,但是法律的作用毕竟是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并不适宜用法律来调整,“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片面夸大了法律的作用,犯了法律万能论的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33.【答案】D。解析:制定法律须有宪法依据和授权。故本题答案为D。
    34.【答案】A。解析:环境污染属于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即使附近某村民甲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此水而亡,该厂也应该向甲承担赔偿责任。同理,该厂应该向乙承担赔偿责任。B项错误,A项正确。赵某属于该厂技术员,其操作失误给丙造成的损失,属于职务侵权行为,应由该厂承担责任。丙应以该厂为被告起诉。C项错误。该厂超标排污致附近丁村农作物大面积死亡及牲禽大量伤亡,如果符合刑事犯罪构成要件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责任编辑:admin)


查看更多关于重庆公务员考试的文章
快速导航
考试用书
信息检索
站内   百度   Google
辅导课程
特别说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都教育所提供的招生和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都教育”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都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都教育”。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新都教育)”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邮箱:newdu2004@tom.com
  本网欢迎原创作品投稿,投稿邮箱:newdu2004@tom.com
  •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 招考资讯
    考试新闻
    政策法规
    公告通知
    综合新闻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综合指导
    言语理解与表达
    数量关系
    判断推理
    常识判断
    资料分析
    公共基础知识
    行政历年真题
    行政模拟题
    行政专项训练
    公共基础历年真题
    公共基础模拟题
    时政申论
    申论指导
    专家预测
    热点剖析
    申论范文
    申论历年真题
    申论模拟题
    专业笔试
    法律知识指导
    其它知识指导
    专业历年真题
    专业模拟题
    法律法规
    面试指导
    面试指导
    面试热点
    面试真题解答
    面试历年真题
    面试模拟题
    备考经验
    考生心得
    综合辅导
    综合辅导
    网友上传
    综合辅导
    真题解读
    专家访谈
    专家解读
    图书导读
    其它考试辅导
    三支一扶考试
    村官考试
    选调生考试
    社会工作者考试
    报关报检考试
    军转干考试
    招警考试
    银行、农村信用社
    公开选拔考试
    政法干警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为公务员考试考生提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等国家公务员考试及地方公务员考试辅导资料免费阅读及下载。
    Copyright © 2004-2009 New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58993号
    本站为非经营性网站,收藏资料纯属个人爱好,若有问题请联系管理员:newdu2004@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