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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法院、检察院录用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

http://www.newdu.com 2018/11/29 中公教育 李永新 参加讨论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是非判断题
    1.【答案】A。解析:法的基本价值有秩序、正义和自由。其中,自由是法的最高价值,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故本题说法正确。
    2.【答案】B。解析: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文化系统。故本题说法错误。
    3.【答案】A。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故本题说法正确。
    4.【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①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②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③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题干中只列举了法条里的第二项职责,没列举第一、第三项职责,“只能”这种表述过于片面。故本题说法错误。
    5.【答案】B。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解释:①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②行政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行政法规依据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规章解释权属于规章制定机关。故本题说法错误。
    6.【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③扣押财物;④冻结存款、汇款;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扣押财物是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④责令停产停业;⑤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⑥行政拘留;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暂扣许可证是行政处罚。故本题说法错误。
    7.【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行政复议并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故本题说法错误。
    8.【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乙是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权提起诉讼,具有原告资格。故本题说法错误。
    9.【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①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②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①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②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③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故本题说法错误。
    10.【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第六十六条规定,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故本题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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