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公务员考试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公务员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注册 | 登陆 | 注销 | 会员中心 | 网站公告 |
您现在的位置: 教育频道-新都网 >> 公务员考试 >> 专业笔试 >> 法律法规 >> 正文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

http://www.newdu.com 2009/11/20 新华社 新华社 参加讨论

    4.11 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责任编辑:admin)


查看更多关于的文章
快速导航
考试用书
信息检索
站内   百度   Google
辅导课程
特别说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都教育所提供的招生和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都教育”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都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都教育”。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新都教育)”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邮箱:newdu2004@tom.com
  本网欢迎原创作品投稿,投稿邮箱:newdu2004@tom.com
  •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 招考资讯
    考试新闻
    政策法规
    公告通知
    综合新闻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综合指导
    言语理解与表达
    数量关系
    判断推理
    常识判断
    资料分析
    公共基础知识
    行政历年真题
    行政模拟题
    行政专项训练
    公共基础历年真题
    公共基础模拟题
    时政申论
    申论指导
    专家预测
    热点剖析
    申论范文
    申论历年真题
    申论模拟题
    专业笔试
    法律知识指导
    其它知识指导
    专业历年真题
    专业模拟题
    法律法规
    面试指导
    面试指导
    面试热点
    面试真题解答
    面试历年真题
    面试模拟题
    备考经验
    考生心得
    综合辅导
    综合辅导
    网友上传
    综合辅导
    真题解读
    专家访谈
    专家解读
    图书导读
    其它考试辅导
    三支一扶考试
    村官考试
    选调生考试
    社会工作者考试
    报关报检考试
    军转干考试
    招警考试
    银行、农村信用社
    公开选拔考试
    政法干警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为公务员考试考生提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等国家公务员考试及地方公务员考试辅导资料免费阅读及下载。
    Copyright © 2004-2009 New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58993号
    本站为非经营性网站,收藏资料纯属个人爱好,若有问题请联系管理员:newdu2004@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