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笔试的作用及测评要素
一、笔试的作用及类别
笔试,又称“纸笔测试"。笔试时,应试者在主考机关设定的场所和规定的时限内,按照既定测试规程,以书面形式解答问题;主考机关根据应试者书面作答情况,评判应试者的素质及能力水平。
(一)笔试的作用
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中,笔试通常作为第一个环节,主要有以下作用:
1.筛选作用。党政领导职位对履职人员有着特殊的要求,并非所有应试者都具备胜任选拔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即使同一组应试者都具备选拔职位的基本素质,也需要选拔出更适合职位要求的人选。笔试通过对应试者是否具备选拔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从众多应试者中选拔出更适合职位要求的人选,对领导干部的选拔起到筛选作用。
2.区分作用。干部的素质存在个体差异,由于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不同,从事领导工作,会取得不同的工作绩效。因此,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检测应试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特别是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样既可区分出应试者在同一应试群体中的相对位置,更重要的是可区分出适合选拔职位要求的人选。
3.导向作用。笔试不仅是考试环节的初选把关,以确保人选干部的基本素质,而且对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它能帮助应试者检测自我、认识自我,促使其提高自身知识水平、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同时,它对干部队伍的知识更新、能力开发和素质提升,都具有积极引导的作用。
(二)笔试的类别
为对应试者的基本素质、专业素质进行测试,《考试大纲》规定,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党政领导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测评目的,《考试大纲》规定了公共科目笔试的范围。其具体测试内容分为六大部分:(1)政治部分,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总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共党史、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事政治;(2)经济部分,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和国际经济;(3)法律部分,包括理论法学、宪法和有关部门法;(4)管理部分,包括管理的基础理论、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和领导;(5)科学技术部分,包括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常识与科学前沿问题、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6)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部分。以上内容在公共科目笔试中所占的比例,根据选拔职位对知识和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
2.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特别是运用专业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专业科目笔试的具体内容,由职位分析确定。
二、笔试的测评要素
测评要素是指用于反映人员素质特征的具体测量指标,如理论素养、公共知识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测评要素是解决测评中“测什么”的问题。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中的测评要素及各要素的比例根据选拔职位要求,经职位分析确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笔试的测评要素,包括公共科目笔试测评要素和专业科目笔试测评要素。
(一)公共科目笔试测评要素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党政领导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胜任领导工作必须具备的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素质特别是能力素质,便构成了公共科目笔试的测评要素结构。《考试大纲》规定,公共科目笔试的测评要素主要有:
1.理论素养。该测评要素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领导工作需要的其他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理论素养对提高领导水平和能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公共科目笔试的测评要素把测试应试者理论素养放在首位。
2.公共知识素养。该测评要素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履行领导工作职责应具备的公共科目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具体应用的能力。一个称职的领导者,必须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历史、国情国力等方面知识有较全面的学习和了解。
3.政策法规水平。该测评要素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程度和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的能力。党政领导干部的主要职责之一,是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因此,准确领会、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实际领导工作,是胜任领导工作的基本要求。
4.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该测评要素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分析,抓住问题实质,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的能力。能否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是评价应试者能否胜任领导工作的核心。
5.文字表达能力。该测评要素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以规范、准确、简练、清晰、严密的文字表达思想观点的能力。党政领导干部制定政策、表达思想、传达精神,都需要与文字材料打交道。文字表达能力是构成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基本要素之一。
上述五个测评要素在公共科目笔试中所占的比例,根据选拔职位对知识和能力的要求确定。
(二)专业科目笔试测评要素
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特别是运用专业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大纲》规定,专业科目笔试的测评要素主要有:
1.专业知识素养。该测评要素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选拔职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领导干部不一定是所在专业领域的专业人才,但应具有选拔职位一定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素养是胜任领导职务的专业基础。
2.专业政策法规水平。该测评要素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党和国家有关专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程度与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的能力。领导干部对具体行业部门的专业政策法规,应有深刻的理解,并能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这是胜任领导工作的重要条件。
3.专业管理能力。该测评要素主要测试应试者根据选拔职位要求,运用专业管理知识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管理能力是领导能力素质的重要内容。
4.选拔职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能力。不同工作领域领导干部有不同的特殊能力素质要求。比如:商务、外事外交等部门的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相应的外语水平。
上述测评要素在专业科目笔试中所占的比例,根据选拔职位对知识和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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