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公务员考试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公务员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注册 | 登陆 | 注销 | 会员中心 | 网站公告 |
您现在的位置: 教育频道-新都网 >> 公务员考试 >> 其它考试辅导 >> 社会工作者考试 >> 正文

矫治社会工作的涵义、起源及其工作人员组成

http://www.newdu.com 2008/4/23 《社工实务》 佚名 参加讨论

        所谓矫治社会工作就是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人士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运用专业理论和方法,动员一切有关个人、家庭、团体及社区等资源,帮助罪犯或具有犯罪危险性的违法人员在审判、服刑、缓刑、刑满释放或其他社区处遇期间矫正错误、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并积极地发挥其潜能的一种专业福利服务。

        这个界定蕴含了以下三方面的涵义:

         1、矫治社会工作是一种社会福利服务

        矫治社会工作和其他类型的社会工作一样,是在社会福利制度内的一种专业化的服务和社会福利的发送渠道,进而言之,矫治社会工作是通过组织动员社会资源,改变处在违法犯罪情境中的人员的心理结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使之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带有福利性的社会服务。

        2、矫治社会工作和司法矫治体系具有密切联系

        矫治社会工作所施行的专业服务一般是建立在国家颁布的相应的法律基础之上;矫治社会工作还贯穿于整个对罪犯进行司法矫正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此外,矫治社会工作和司法工作的最终目的一样: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安全。

        3、矫治社会工作需要充分运用专业的理论和方法

        在和其他专业人士的密切合作之中,矫治社会工作者在专业理念及理论的指导下,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多种专业方法,为罪犯或其他越轨人员提供专业服务。

         

[1] [2] [3] [4] 下一页

(责任编辑:eocho)


查看更多关于的文章
快速导航
考试用书
信息检索
站内   百度   Google
辅导课程
特别说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都教育所提供的招生和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都教育”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都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都教育”。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新都教育)”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邮箱:newdu2004@tom.com
  本网欢迎原创作品投稿,投稿邮箱:newdu2004@tom.com
  •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 公务员考试网为公务员考试考生提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等国家公务员考试及地方公务员考试辅导资料免费阅读及下载。
    Copyright © 2004-2009 New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58993号
    本站为非经营性网站,收藏资料纯属个人爱好,若有问题请联系管理员:newdu2004@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