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17年7月28日,在杭州2017“法律+科技”领军者国际峰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规划处处长F表示,中国法院一直在努力把人工智能引入办案系统,并介绍了已经试运行两个月的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即“206工程”,“如果一名警察破获了一个案件,想把嫌疑人逮捕时,系统会自动提示有三份关键证据缺失,另外两份证据有瑕疵。在检察官起诉时,系统会提示他类似的有80%的案件是不起诉的”。消息有些令人意外,谁能想到人工智能如此贴近现实。机器人法官是不是真的已经走到门口了?
法律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是人工智能进军法律审判领域的直接动因。
2015年5月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国内法院案件数量一直呈递增状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2017年7月19日在《人民法院报》撰文介绍:“2016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受案1002.9万件,同比2015年上升18.94%。截至2017年6月20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已经突破1428.7万件,又比2016年同期高出12.84%。”可见,如今案件数量增长之迅猛。
办案落到人均会怎么样呢?相对应的,法官员额制刚刚在全国完成,全国近20万名法官被缩减至12万余名。
也就是说,以2017年上半年1400万收案数和法官数12万计算,半年人均需结案数大约为116件。
这个状态是目前经济发达地区法官的常态,“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所以信息化乃至人工智能,就是司法迫切需要提上日程的事情。
2016年12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睿法官”系统正式上线。
“睿法官”能对一审判决书、上诉状等材料先期进行分析,识别出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相关要素及当事人上诉的理由。如:被害人受伤的部位为面部,受伤程度为重伤,当事人上诉理由为正当防卫,认为被害人受伤程度未达到重伤等。
在庭前准备阶段,“睿法官”会自动梳理出待审事实,生成庭审提纲,并推送到庭审系统中。庭审结束后,“睿法官”会对案情要素进行进一步提取,根据法官进一步认定的内容,向其推送更为精准的相似案例、裁判尺度、法律法规等服务,最终帮助法官完成裁判文书撰写。
人们认为这些系统可以将经验判断为主转变为数据参照印证,能有效推进同案同判,统一法律裁判尺度,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这些系统正符合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设想:“现代的法官是自动售货机,投进去的是诉状和诉讼费,吐出来的是判决和从法典上抄下来的理由。”
这就是韦伯的形式理性思想,形式理性在司法裁判中体现为“三段论”的要求,法律根据作为大前提,从生活事实中分离出的法律事实作为小前提,针对法律事实,法官寻找法律根据,继而作出法律决定。这个过程太适合人工智能了,法官的自由心证,也是算法。
不通人情世故,拒绝偏见,拒绝个性,看起来完美。机器人法官,呼之欲出。
不过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法官没有那么好做。比如,为了弥补法律的滞后性和刻板性,法律必须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在于“确保判决符合生活智慧”。
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有句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对时代需要的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不管你承认与否,甚至法官和他的同胞所共有的偏见对人们决定是否遵守规则所起的作用都远远大于‘三段论’。”
所以,和人一样,只懂法律的人不是好法官,只有法律知识的AI也不是真正的法律AI。这就涉及一个技术问题,谁能占有那么多领域的大数据?年纪轻轻的人工智能有没有可能突破瓶颈?
这其实正是人工智能的本质要求,真正意义的人工智能就是要来处理那些“规则不清晰,逻辑不严谨,需要经验积累”的问题。
今天人们已经知道强化学习和深度学习,人工智能可以通过对大数据进行完全的自我学习、自我修炼、自我改正,来迭代进步。但是这里存在一个大数据限制问题,如果没有足够的学习资料,学习就难以为继。而迁移学习(TransferLearning)就能让人工智能得以摆脱对大数据的依赖,触类旁通,把一个领域的知识应用于别的领域。就像学好了英语的人,也能更好地理解汉语本身,提升汉语水平。所以,在人工智能面前,经验和阅历恐怕也将很快不是障碍。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工智能进入法律领域只是时间问题,其对原有观念的冲击将是天翻地覆式的。今天人工智能做到的还只是为人类法官配备一个智能助理,机器人要真正作为法官出现,问题还很多。比如,人类法官有资格授予的程序和标准,机器人法官的资格该怎么判断和授予呢?人类法官的工作有不同审级的人来监督。谁来监督算法?出了问题责任该如何承担?
正如F所言,首先需要一部互联网时代的诉讼法。这部诉讼法令人浮想联翩,相信它的产生一定会伴随剧烈的思想碰撞。这意味着拥有千百年历史的旧有的法律体系、生活状态的重建。
作答要求
一、阅读“给定资料1”,分析概括智能办税机器人让人们受到“惊吓”的原因。(20分)
要求:分条归纳概括;表述准确、完整;字数不超过200字。
二、阅读“给定资料2”,谈谈你对“混合智能”的认识。(20分)
要求:观点明确,逻辑清晰;字数不超过300字。
三、结合“给定资料5”,联系社会实际,就“人工智能走进法律审判领域”这一事件写一篇短评。(20分)
要求:紧扣资料,只用写正文;层次分明,有逻辑性;字数不超过400字。
四、有人认为,人工智能将抢走人类工作,成为就业羁绊。请结合你对这一观点的认识,联系实际,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观点明确,见解深刻;论证充分,结构合理;语言流畅;总字数800—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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