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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申论(甲级)真题及答案解析

http://www.newdu.com 参加讨论 2018/6/9

2017年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甲级)


满分:100分  时限:120分钟


注意事项


    1.本试题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3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90分钟。
    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的数字上填涂。
    3.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4.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才可以开始答题。
    5.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6.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卡!


    给定资料
    1.孔子在《论语》中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进而指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等。该论述体现了两个基本观点,一是获取财富是人之本性,并不是只要仁义而不要利欲,“义”和“利”并不冲突;二是财富的正义性,财富的获取必须有正当合法的途径,符合“义”的原则,先“义”而后“利”。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进一步阐述了利欲与仁义的关系,认为君子即使在财富缺乏的情况下,依然要恪守礼法,坚持仁义。
    春秋以降,在先秦大儒义利观的基础上,后世诸贤不断深入阐释义利关系,从董仲舒的“正谊明道”学说到宋明理学的“存理去欲”思想,不仅进一步传承与发扬了先秦儒家思想,而且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社会对待财富的思维理念与行为方式。后世越千年,虽然在儒家“重义轻利”思想外,“利先于义”“以利促义”等主张亦在不同时期一度盛行,但始终未能撼动儒家思想的主导地位。
    以“重义轻利”为主导的中国传统财富观,历经几千年的文明积淀,饱含着中国特殊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底蕴,闪耀着中国哲学智慧的光芒。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理解中国传统财富观,正确处理义利关系,对构建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新型财富观具有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
    2.在第十二届财富全球论坛召开前夕,某著名财经杂志特别发起“中国人财富观大调查”,针对财富的本质属性、获取方法及人们的消费观念等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在“你怎么看待财富”的选项下,有65%的人认为“财富有原罪,只有品德败坏的人才可能巨富”。这样的结果似乎是对“为富不仁”理念的延续,也契合当前社会上某些人的仇富心理。在这里富人被打上了“不仁”的标签。此外,还有35%的人认为,“财富是有原德的,任何财富都是道德的产物,是有了好的原因才导致好的结果。‘财富有原罪’的说法,是混淆了财富和富人两个不同的概念。”
    调查显示,有接近九成的网友认为,通过“自己去努力创造”获得财富更幸福,只有极少数人认为通过“合法分配他人的财富”和“接受富人的捐助”更幸福。从这个结果可以看出,人们的致富观比较一致,能够认识到财富应通过创造获得,道德地占有自己创造的财富才会体验到创造的快感和做人的骄傲。
    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家能否完全拥有自己创造的财富”这个基于“为富不仁”理念而设置的问题中,近一半的人认为“可以,他不创造的话这财富就不存在,没有伤害任何人。”将“富”和“仁”脱钩。认为“仁”不是“富”的标配,不再是“富”的义务,不能成为谴责“富”的理由。
    调查还显示,有52%的人表示最欣赏“创造财富的人”;31%的人认为自己更欣赏“把自己创造的财富捐给别人的人”。关于财富的使用,有16.7%的网友选择“投身慈善事业,回报社会的企业家行为更有道德”;更有83.3%的网友要把赚来的钱“继续投资,创造更大财富”。由此可见,不把财富直接送给穷人,而是授人以渔,通过给穷人提供自食其力的就业机会而让其体验自己创造财富的快乐的理念已经十分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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