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的对象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三种教师资格之一的非示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以上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
2、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思想品德鉴定、身体检查合格;
4、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测试的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整体性评价的原则;
4、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三、测试的办法
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同时进行。
面试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与思维、写字、仪表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分值为40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现场无学生试讲(说课)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学目标、教材分析、教学设计三个方面进行测评,分值为60分。具体要求及评分方法见附表。
测试由说课和教育教学问题解答二个项目组成。具体安排与要求如下:
1、说课项目
①说课教材
a.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选用申请任教学科高二年级教材(美术、音乐教材为全一册)。
b.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选用申请任教学科中等职业学校教材。
要求:申请人自备教材,教材必须选用国家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批通过的、武汉市高中(中职)学校现行使用的教材(不指定版本)。
②说课安排
a.顺序:按各学科组编号的顺序依次进行;
b.课题:现场抽签(或专家组指定课题)的方法决定课题内容;
c.准备时间:30分钟;
d.说课时间:限定10-15分钟。
③说课基本流程与要求
a.测试人员上讲台自报姓名、编号和抽签课题;
b.板书课题;
c.教材分析(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标,重点和难点的确定,教法选择,学法指导);
d.教学流程介绍(包括教学过程、板书设计、教学内容的时间分配、学生练习、德育渗透);
e.重点和难点的突破(讲明用何种方法或手段,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教具、学具的使用);
f.课堂小结与归纳。
2、教育教学问题解答项目
①问答题目:由专家审查文员会提供,专家组也可根据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说课中具体问题设问。
②安排:说课完后现场回答专家提问,回答题目数量由专家组掌握(1-3题),时间5分钟。
注:申请任教英语学科教师资格人员要求测试口语和听力;部分学科要求测试专业技能。
四、测试的相关事项
1、参加测试的人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面试及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和测试使用的教材。
2、测试程序
①参加测试人员必须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准时到指定考场的报到室集中。(待考场负责人布置测试事项之后,留在报到室等候测试)
②由考场工作人员按各组人员序号,分批通知测试人员到指定的测试室抽签确定测试课题。
③抽签后测试人员须及时到指定备考室备考。
④备考完毕后到测试室接受测试。
五、测试的时间、地点
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
六、考场纪律
为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参加测试人员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在指定地点候考和备考,不得在考场内随意活动,在备考和测试时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保持考场安静。测试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测试成绩不合格:
1、不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自行到测试室抽签的;
2、抽签后未及时到指定备考室备考的;
3、请他人代考或陪考的;
4、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