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政办发〔2018〕47号
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绛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绛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绛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师资力量。根据各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教学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5名全额事业编制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这次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农村薄弱学校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8年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此次招聘为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为105名,其中高中教师9名;初中教师11名;小学教师77名;幼儿教师8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绛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思想积极,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强;
(4)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服务地为山西省且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8月21日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