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精品教程

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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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答题要求

    (一)干净

    答题要干净是指在提出对策的时候,应该直接明了,不要谈一些和对策无关的东西。干净的答卷读起来都是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而那些包含了非对策的杂质的答卷则软绵绵的。

    答卷一

    一是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无规矩不成方圆,必须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严格要求食品加工企业,对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贴上安全标识,让百姓明明白白选择优质食品。

    二是建立统一管理机构。当前,食品安全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政出多头,职责分工不明,无法形成打击的合力。因此,必须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打击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切切实实地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好。

    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现在,有关部门没有把政策落到实处,检查走形式,没有对食品加工企业严格把关是问题食品祸害百姓的根源之一。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的生命健康,必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失职追究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罚,绝不姑息包庇。

    答卷二

    一是全面落实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制。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包保责任制,实行综合管理与打假责任区域划分及执法专题责任分工,组织人员按责任片区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拉网式巡查,基本上做到企业检查无“盲区”、“盲点”。

    二是监督与服务并举。树立服务思想,积极搭建政企交流平台,从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出发,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着力点,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认证、认可或申办QS证等工作。

    三是做好企业标准清理工作。持续做好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企业标准一律予以废止,清理无效标准,从标准上把好产品质量关。

    对比上面这两份答卷,我们会发现一个问题,虽然答卷二在字数上比答卷一要少一些,但是答卷二包含的信息量要比答卷一多。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是因为答卷一的对策中含有杂质,把一些不是对策的东西当作对策。比如答卷一的第二条“当前,食品安全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些都是在提出问题,而不是在提对策。而题目只要求考生提出对策,至于你的对策是针对什么问题提出来的,为什么要那样提,都可以不用说。单一的对策类题目,其对策必须干净。干净的对策只谈做什么和怎么做,其他的内容都不用谈。

    (二)可行性

    对策的可行性首先要求对策要“可以行”,“可以行”的意思就是对策要正确。正确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要政治正确,即对策不能违背国家的方针政策;二是要法律上可行,即对策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其次要求对策“能够行”。有些事情是可以行的,但是现实条件可能做不到。比如我们提一条对策是“满足人民群众所有的需求”,这个对策是可以行,并且应该行的,但是我们现在还做不到。“能够行”是要求在提对策的时候,要综合考虑现实的各种条件,尤其是对策的经济成本。

    答卷一

    1.目前,以企业自身出资为主、政府拨款为辅建立印刷厂的噪声处理设施,将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坚决杜绝夜间作业,如有违反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2.基本维持市环保局的处理决定:印刷厂对H脑溢血发病负有部分责任,虽然印刷厂已有所整改,但已造成H病发致残,应赔偿经济损失10000元。

    3.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在郊区建立一座高技术含量、高环保标准的新印刷厂,将市区内的印刷厂搬出。建议省政府制定禁止在市区新建污染严重的企业的规定。

    答卷二

    首先,应由环保局下文,勒令该印刷总公司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或消除噪声影响,最起码要使生产噪声音量达到国家环保规定标准,并派专人下到车间去监督执行。对于印刷总公司来讲,应该在车间与小区之间修建隔音墙,并在车间内采取如设置隔音玻璃等措施。

    其次,在妥善解决印刷总公司噪声问题的基础上,应由中级法院对居民H的申诉作出如下判决:印刷总公司的噪声影响周边住户是客观事实,但被告已经有所整改,经核查其整改并取得一定效果,而噪声也确实只是原告生病的诱因之一,故决定由被告对原告作出公开的书面道歉,不作任何经济赔偿。

    最后,对于法院判决带来的社会影响及相关问题,如小区停车场问题,就应由当地政府从城市长远规划角度着手解决。